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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繁殖用植物實施特定疫病蟲害檢查及收費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87 年 02 月 1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12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農防字第1111489991號 令
法規體系: 動植物防檢疫目/植物防疫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二月十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7)農糧字第 87020
  058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3 條
2.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八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7)農防字第 875
  0000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12、13  條條文及其名稱(原名稱:繁殖用
  植物實施特定疫病蟲害檢查辦法及收費標準)
3.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9)農防字第 891
  57024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6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防字第 0921484
  310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3 條
5.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111148999
  1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
  告第 2 條第 2 項、第 3 條、第 11 條、第 12  條所列屬「行政院農
  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