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農藥使用及農產品農藥殘留抽驗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78 年 11 月 1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4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農防字第1121488442號 令
法規體系: 動植物防檢疫目/植物防疫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七十八年十一月十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8020815A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 條
2.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8)農糧字第 880
  20345 號令修正發布第 7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五月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0961484266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0981485432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0 條(原名稱:農藥使用管理辦法)
5.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1021484196號
 令修正發布第 3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102148
 7731號令修正發布第 7、9 條條文;增訂第 9-1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10814
  8989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5、6、9 條條文;並增訂第 6-1 條條文
8.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五月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1091488524
 號令修正發布第 9 條條文
9.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十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1101488036
 號令修正發布第 9 條條文之附件
10.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月二十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111148
   9685 號令增訂第 9-2 條條文
11.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四月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11214884
  42 號令修正發布第 9 條條文之附件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
   公告第 3 條第 1 項、第 6-1 條第 3 項、第 7 條第 1 項、第 2 項
   、第 8 條、第 9 條第 1 項、第 2 項序文、第 9-1 條所列屬「行政
   院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
   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