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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農藥管理法施行細則
公發布日: 民國 62 年 12 月 0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08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農防字第1041488855號令
法規體系: 動植物防檢疫目/植物防疫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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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六十二年十二月六日經濟部經(62)農字第 38955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44 條
2.中華民國六十三年十二月十九日經濟部經(63)農字第 32222  號令修
  正發布第 43 條規定之田間試驗收費標準表
3.中華民國六十四年五月二十一日經濟部經(64)農字第 11168  號令修
  正發布第 43 條規定之田間試驗收費標準表
4.中華民國六十五年十二月一日經濟部經(65)農字第 32807  號令修正
  發布第 43 條規定之各項工本費暨檢驗費收費標準
5.中華民國六十六年六月二十日經濟部經(66)農字第 16278  號令修正
  發布第 18、25 條條文
6.中華民國六十九年十二月十八日經濟部經(69)農字第 43774  號令修
  正發布第 43 條規定各項工本費暨檢驗費收費標準
7.中華民國七十一年二月九日經濟部經(71)農六字第 0660 號令增訂第
  18-1 條條文
8.中華民國七十二年十一月十日經濟部(72)經農字第 45763  號令修正
  發布第 43 條條文及附表二、三
9.中華民國七十五年十一月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75)農糧字第 68427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49 條
10. 中華民國七十九年三月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79)農糧字第 91052
    60A 號令修正發布第 7、13、17、19、23、28、30、32、35、36、39
    、45 條條文;增訂第 8-1、16-1 條條文;並刪除第 40、41 條條文
11. 中華民國八十年四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0)農糧字第 00201
    32A 號令修正發布第 48 條附表二
12. 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八月二十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4)農糧字第 4
    139472A 號令修正發布第 48 條附表二、三
13.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十一月二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5)農糧字第 8
    5155579A  號令修正發布第 21、23、33、37、38、48 條條文;增訂
    第 7-1 條條文;並刪除第 47 條條文
14.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9)農糧字第 8
    90021087 號令修正發布第 5、30、31、36、43  條條文
15.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0920021
    99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3 條
16.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二月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099148402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5  條
17.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八月二十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10414
  88855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
    公告第 2 條、第 3 條、第 4 條第 1 項序文、第 2  項所列屬「行
    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
    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