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七十三年七月二十日總統(73)華總(一)義字第 3868 號令
制定公布全文 24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一月十八日總統(84)華總(一)義字第 0256 號令
公布增訂公布第 22-1 條條文
3.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六月二十四日總統(87)華總(一)義字第 8700123
940 號令修正公布全文 26 條;本條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並於行
政院組織法暨農業部組織法通過生效後失效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七月十三日行政院(87)台農字第 34867 號令發布
定自八十七年八月一日施行
4.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十四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30000725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4、7、11、12、17 條條文;增訂第 4-1、12-1、12-2 條條
文;並刪除第 8、9 條條文;並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農字第 0930000295 號令發
布定自九十三年一月三十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