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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漁船油核配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53 年 09 月 30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6 年 03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經營字第09604601170號
法規體系: 廢止法規/漁業目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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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五十三年九月三十日經濟部(53)經國營字第 15947  號令訂
  定發布
2.中華民國六十二年七月三十一日經濟部(62)經國營字第 23360  號令
  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六十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經濟部(66)經國營字第 35579  號
  令修正發布
4.中華民國六十九年九月二十七日經濟部(69)經國營字第 33617  號令
  修正發布
5.中華民國七十年六月十八日經濟部(70)經國營字第 24324  號令修正
  發布第 13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七十年十月二十九日經濟部(70)經國營字第 45426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0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七十四年八月二日經濟部(74)經國營字第 3299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15 、 16 、 18 、 19 條條文
8.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經濟部(82)經國營字第 091520 號
  令修正發布第 4、6、10、12、17、22 條條文;並刪除第 5  條條文
9.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經濟部(86)經國營字第 8654239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1 條
10.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三十日經濟部(88)經國營字第 88536755 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4、5、7、13、17、18、21  條條文(原名稱:
    台灣地區漁船油核配辦法);並自八十八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11.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四月十八日經濟部經營字第 0950052472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9、11 條條文
12.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三月七日經濟部經營字第 09604601170  號令發布
    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