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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農田水利會財務處理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4 月 1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4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農水字第1070082418號 令
法規體系: 農田水利目/綜合企劃
立法理由: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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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十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0)農林字第 9000304
  27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水字第 0980030704
  號令修正發布第 6、7、11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五月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水字第 1030082401A
  號令修正發布第 14 條條文;刪除第 13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三年六月
  一日施行
4.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三月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水字第 1060082103 
  號令修正發布第 1、2、5、6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四月二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水字第 1070082
  418 號令修正發布第 6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告第
   5  條第 1  項、第 3  項、第 9  條、第 10 條、第 11 條第 1  項、
  第 12 條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
  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