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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梨接穗輸入檢疫作業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79 年 03 月 2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4 年 06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防檢四字第0941490310號
法規體系: 動植物防檢疫目/植物檢疫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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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七十九年三月二十六日經濟部(79)經商檢字第 012670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8 條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9)農防字第 89157
  6128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8 條
3.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防檢
  四字第 0911490210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8  條及其名稱(原名稱:進口
  梨接穗檢疫作業辦法)
4.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二十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防
  檢四字第 0941490310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
  告第 2 條第 1 項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
  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