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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投設人工魚礁或其他漁業設施許可管理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5 月 2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7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海保字第1130006499號;農漁字第1130714078號;交航(一)字第1139800205號 令
法規體系: 漁業目/沿近海漁業
立法理由: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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