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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水土保持保證金繳納及保管運用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85 年 02 月 1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8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農水保字第1061858624號;台內營字第1070811244號;交路字第1070001989A號;經水字第10702602940號;臺教授體部字第1070007494A號;國規委會字第1070000070號;環署綜字第1070031245A號 令
法規體系: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目/坡地管理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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