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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農產品初級加工場適用之特定品項加工產品及其加工方式
民國 109 年 03 月 31 日
圖表附件:
依據:
「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十八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
主旨:訂定「農產品初級加工場適用之特定品項加工產品及其加工方式」
      ,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十八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附訂定「農產品初級加工場適用之特定品項加工產品及其加工
          方式」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