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動物傳染病分類表
民國 91 年 07 月 17 日
圖表附件:
主  旨:公告修正「動物傳染病分類表」(如附件)。
 
依  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六條第一項。

說   明:動物傳染病分類表前經本會以八十九年六月二十六日(八九)
     農防字第八九一五五二四六五號公告在案,茲為配合國內外疫
     情,特予公告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