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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動物傳染病分類表
民國 89 年 06 月 26 日
圖表附件:
主  旨:公告修正「動物傳染病分類表」(如附件)。
 
依  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六條第一項。

說   明:動物傳染病分類表前經本會以八十九年一月二十一日(八九)
     農防字第八九一五五二○二五號修正公告在案,茲為考量中、
     英文病名之一致性及配合國內疫苗,特予公告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