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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所定與我國相互執行公海登檢之國家及指定船舶
民國 112 年 07 月 12 日
圖表附件:

主  旨:修正「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所定與我國相互執行公海
     登檢之國家及指定船舶」,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七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新增加拿大指定五艘船舶CCGS JOHN P TULLY、CCGS TANU、CCGS
      GORDON REID、CCGS SIR WILFRED LAURIER、ATLANTIC CONDOR
     於北太平洋公海漁業資源養護與管理公約適用區域執行公海登
     檢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