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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應實施輸入植物檢疫品目
民國 103 年 10 月 22 日
圖表附件:
依  據:
植物防疫檢疫法第十三條之一第一項。
公告事項:

訂定「應實施輸入植物檢疫品目」。

法規內容:

詳見附件「應實施輸入植物檢疫品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