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農業部(以下簡稱本部)為提升本部及所屬機關(構)員工心理健康,依
行政院一百零二年四月二日院授人綜字第一O二OO二九五二四號函
頒「行政院所屬及地方機關 學校員工協助方案」,特訂定本計畫。
二、本計畫目標如下:
(一)落實人性關懷,發現及協助同仁解決可能影響工作效能之相關問題
,使其以健康的身心投入工作,提升其工作士氣及服務效能。
(二)藉由多樣化的協助性措施,建立溫馨關懷的工作環境,營造互動良
好的組織文化,提升組織競爭力。
三、本計畫服務對象為本部全體員工(含編制內職員、約聘僱人員、工友
、技工、駕駛、駐衛警、臨時人員)。
四、本計畫涵蓋面向如下:
(一)個人層次:
1.工作面:包括工作適應、組織變革之調適、工作與生活平衡、職
場輔導、退休諮詢服務規劃等。
2.生活面:
(1)法律諮詢:提供政府機關及民間團體現行法律處理、資訊平臺
相關資訊。
(2)財務諮詢:提供政府機關及民間團體現行稅務諮詢措施、保險
規劃措施、投資理財等相關資 訊。
3.健康面:
(1)心理健康:包括壓力調適、人際關係、情緒管理、職場人際溝
通、生涯各階段重大危機之因應與管理等。
(2)醫療保健:辦理員工健康檢查、提供政府機關現行公務人員各
項醫療保健措施及民間團體現有 醫療保健資源相關資訊。
(二)組織及管理層次:
1.組織面:包括組織變革管理、重大壓力事件管理、績效改善等。
2.管理面:包括領導統御、面談技巧、危機處理、團隊建立等,並
使管理人員能夠在員工發生影響工作 效能等問題時協助轉介。
五、本計畫辦理方式如下:
(一)瞭解同仁及組織需求:透過諮商服務滿意度調查或不定期辦理服務
項目需求調查等方式,瞭解同仁及組織需求。
(二)訂定年度推動計畫:依據上一年辦理情形及服務項目需求問卷調查
結果擬訂當年度推動計畫及工作重點,並函知本部各單位同仁。
(三)辦理宣導推廣活動:為使同仁瞭解本方案的功能、相關服務措施內
容及如何使用本方案,以下列方式進行 宣導推廣:
1.於新進人員報到時介紹本部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及聯繫窗口。
2.當員工申請婚假、喪假、病假、延長病假、娩假及公傷假等假別
時,除辦公室電子化系統自動跳出相關權益內容之視窗外,人事
處將再度重申相關權益,並提供必要協助及本實施計畫。
3.辦理各項員工教育訓練時,於簡報內容向同仁宣導本部員工協助
方案實施計畫及聯繫窗口。
(四)服務提供
1.提供心理諮商服務:
(1)自願申請者:得依其意願,主動向本部特約心理諮商機構聯繫
或透過本部人事處申請(附件一),申請表如附件二。
(2)非自願申請者:有身心衰弱致不堪勝任職務、自傷(殺)、傷人
或嚴重情緒困擾等情形者,依非自願個案通報處理流程(附件
三)辦理。
(3)發生危機事件時,依危機個案處理流程(附件四)辦理。
2.職場輔導:
(1)管理制度、員工權益相關問題之諮詢協處服務。
(2)退休金試算、退休權益及相關法令諮詢服務。
3.辦理專題演講及訓練:
(1)依年度推動計畫,規劃辦理醫療衛教、員工協助方案(含情緒
管理、壓力調適、職場人際溝通、心理輔導與諮商等)等相關
講座。
(2)薦送本部承辦員工協助方案相關業務人事人員參加員工協助方
案相關研習。
(3)薦送本部主管人員參加面談技巧、心理諮商、危機處理、衝突
管理等相關課程。
(4)薦送本部員工參加身心健康管理、溝通協調、情緒管理、壓力
調適等相關課程。
4.豐富員工協助方案輔助資源:
(1)提供本部圖書室身心健康書籍相關書單:提供有關諮商輔導、
身心健康、法律常識、商業理財等系列書籍、錄音帶、錄影帶
、(影音)光碟等相關資料,供同仁借閱。
(2)協助轉知相關心靈成長、職場溝通、壓力調適、投資理財等相
關訊息。
六、辦理本計畫所需經費,由本部相關預算項下支應。
七、除前六點規定外,辦理本計畫並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主管人員及辦理本方案相關人員,應主動關懷員工,在員工面臨影
響工作效能之相關問題時,適時提供本方案相關服務資訊,並協助
轉介,俾利其尋求協助。
(二)推動本方案業務著有績效之人員,得酌予獎勵或列入年終考績之重
要參據。
(三)辦理本方案各項服務時,應遵守資料保密、保存及調閱注意事項(
附件五),並事先明確告知同仁以維其權益。
(四)本部所屬機關(構)得參照本實施計畫,自行訂定員工協助方案實施
計畫或推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