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產銷履歷農產品驗證資訊查詢管道及標示方式
公發布日: 民國 109 年 12 月 2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8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農科字第1120053043號 公告
法規體系: 農業科技目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依 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十一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
主 旨:修正「產銷履歷農產品驗證資訊查詢管道及標示方式」,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十一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修正「產銷履歷農產品驗證資訊查詢管道及標示方式」。


產銷履歷農產品驗證資訊查詢管道及標示方式

一、本公告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二、產銷履歷驗證資訊之查詢管道為產銷履歷農產品資訊網(https://taft.moa.gov.tw)。

三、前點驗證資訊之查詢管道,應以網址或二維條碼標示於農產品本身、
    包裝或容器上。
    本公告修正生效前已印製網址之黏貼式標籤、包材,得使用至中華民
    國一百十五年八月一日。已完成標示網址之農產品,得販賣至一百十
    五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