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據:
「有機農業促進法」第十二條第三項及第十五條第一項。
- 公告事項:
- 主旨:訂定「有機農產品有機轉型期農產品驗證基準與其生產加工分裝流
通及販賣過程可使用之物質」,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三十
日生效。
依據:「有機農業促進法」第十二條第三項及第十五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附訂定「有機農產品有機轉型期農產品驗證基準與其生產加工
分裝流通及販賣過程可使用之物質」1 份。
依 據:
「有機農業促進法」第十二條第三項及第十五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主旨:訂定「有機農產品有機轉型期農產品驗證基準與其生產加工分裝流
通及販賣過程可使用之物質」,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三十
日生效。
依據:「有機農業促進法」第十二條第三項及第十五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附訂定「有機農產品有機轉型期農產品驗證基準與其生產加工
分裝流通及販賣過程可使用之物質」1 份。
附訂定「有機農產品有機轉型期農產品驗證基準與其生產加工
分裝流通及販賣過程可使用之物質」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