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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農業財團法人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編製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05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農輔字第1080022818A號  令
法規體系: 農民輔導目/農會輔導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第 1 條
本辦法依財團法人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五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農業財團法人,指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主
管機關之財團法人。


第 3 條
依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項規定,應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之農業財團
法人,其應報送本會備查之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之
格式、項目、編製方式、應記載事項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應依農業財團法
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一款政府捐助之農業財
團法人之預算書及決算書格式辦理。


第 4 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二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