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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孔雀綠(Malachite green)為動物用禁藥,禁止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但專供飼養於水族缸(箱)內觀賞魚疾病治療使用者,不在此限。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05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農防字第1071471568A號 公告
法規體系: 動植物防檢疫目/動物防疫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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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孔雀綠(Malachite green)為動物用禁藥,禁止製造、調劑、輸入、輸出
、販賣或陳列。但專供飼養於水族缸(箱)內觀賞魚疾病治療使用者,不
在此限,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