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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我國境外僱用外來船員之遠洋漁船涉嫌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爭議訊息受理通報及後續處理標準作業程序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9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農漁字第1041255838號函 函
法規體系: 漁業目/遠洋漁業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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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訂定「我國境外僱用外來船員之遠洋漁船涉嫌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爭議訊息受理通報及後續處理標準作業程序」,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