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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修正植物品種及種苗法適用植物種類「仙履蘭」名稱為「拖鞋蘭」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4 月 0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6 年 06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農授糧字第1061064946A號 公告
法規體系: 農糧目/蔬菜及種苗產業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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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 4 條。
公告事項:
主旨:修正「植物品種及種苗法適用植物種類『仙履蘭』名稱為
     『拖鞋蘭』」,並自即日起生效。
依據:「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 4 條。



主旨:訂定「仙履蘭、香菇為適用植物品種及種苗法之植物種類」
      ,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 4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