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
主旨: 廢止「家禽流行性感冒檢疫站設置及防疫措施」,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 年四月二十五日中午十二時生效。
依據: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