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04.03.03 |
家禽流行性感冒檢疫站設置及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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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04.02.22 |
家禽流行性感冒檢疫站設置及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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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04.02.17 |
家禽流行性感冒檢疫站設置及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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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04.02.09 |
公告於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臺南市、屏東縣設置檢疫站(地點如附件1),檢查運出該五直轄市、縣(市)活體家禽(下稱活禽)所附之健康證明書、禽蛋所附之燻蒸證明書,並消毒載運活禽、禽蛋、飼料及化製物之車輛;未經檢查或經檢查不合格者,禁止運出該五直轄市、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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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04.01.26 |
公告於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臺南市、屏東縣設置檢疫站(地點如附件1),檢查運出該五直轄市、縣(市)活體家禽(下稱活禽)所附之健康證明書、禽蛋所附之燻蒸證明書,並消毒載運活禽、禽蛋、飼料及化製物之車輛;未經檢查或經檢查不合格者,禁止運出該五直轄市、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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