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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梧棲漁港區域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10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農漁字第1031314962號 公告
法規體系: 漁業目/漁業建設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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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漁港法第五條第一項及行政院一○三年九月一日院臺農字第一○三○○三七九一一號函。

一、梧棲漁港區域:
(一) 自港區漁業休閒公園北側道路外緣與臺中港外廓防波堤之交點(即A 點)沿臺中港
外廓防波堤胸牆外側邊緣線經B 點至C1、C2 點(即沿臺中市清水區海濱段臨港小
段地號70-28、70-8、70-22、70-21、70-20 及2214 等土地之西側邊界線)。
(二) 由C2 點沿港口東、西側突堤北(內)側邊緣線及地號38 之北側邊界線至轉角D點。
(三) 自D 點沿地號70-5 之東南側邊界線經E 至F 點後,續沿地號33-1 土地之西側邊界
線至與地號70-19 及33 等三筆土地地籍線交點G。
(四) 自G 點續沿地號33 之北側邊界線至與地號8-1 東側邊界線之交點H。
(五) 由H 點續沿地號8-1 東側邊界線向北延伸至與地號8 及70-28 邊界線之交點I。
(六) 自I 點沿港區漁業休閒公園北側之道路外緣與臺中港「濱海遊憩專業區」南側邊緣
之交線(即地號70-28、70-8 及70-26 北側邊界線)至A 點。
二、附梧棲漁港區域圖。
三、本會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一日農授漁字第○九二一三四○○四六號公告之台中縣梧棲漁
港漁港計畫土地使用計畫圖及碼頭使用計畫圖,自即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