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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宜蘭縣無尾港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之類別及範圍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7 月 0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06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農林務字第1041700591號 公告
法規體系: 林業及自然保育目/保育管理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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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據:
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八條第四項

公告事項:


主旨:修正「宜蘭縣無尾港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之類別及範圍」(如附表及範圍圖),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八條第四項

公告事項:修正「宜蘭縣無尾港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之類別及範圍」如附表及範圍圖

 


主任委員 陳保基

 

修正「宜蘭縣無尾港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之類別及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