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管理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
一、附修正「劇毒性成品農藥名稱」1 份。 二、本次修正,將「40.64% 加保扶水懸劑」、「44% 加保扶水懸劑」、 「37.5% 加保扶水溶性袋裝可濕性粉劑」、「56% 好達勝袋劑」、「 24% 納乃得溶液」、「25% 滅賜松乳劑」、「50% 達馬松溶液」、「 32% 磷化鎂片劑」、「75% 福賽絕乳劑」等 9 種農藥,自「劇毒性成 品農藥名稱」中予以刪除;並增列「24% 巴拉刈溶液」、「33.6% 巴 達刈水懸劑」等 2 種劇毒性成品農藥之禁用時程。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