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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乙型受體素(β-agonist)為動物用禁藥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9 月 0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9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農防字第1091472241號公告
法規體系: 動植物防檢疫目/動物防疫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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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修正本會一百零一年九月七日農防字第一○一一四七三九六○號公告,並
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一日生效。

依  據: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

公告事項:
乙型受體素(β-agonist)為禁止國內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
陳列之藥品;牛及豬於國外使用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 ),不在規範
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