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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各類船舶非經核准,不得進入八斗子漁港碧砂泊區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5 月 13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5 年 03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農漁字第1151562128號 公告
法規體系: 漁業目/漁業建設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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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廢止「各類船舶非經核准,不得進入八斗子漁港碧砂泊區」,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

公告事項:

一、本部改制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一百年五月十三日農授漁字第一○○一三一 ○○八八號公告

      「各類船舶非經核准,不得進入八斗子漁港碧砂泊區,並自即日生效」。

二、旨揭規定原係一百年為配合八斗子漁港碧砂泊區辦理遊艇泊區工程,為確保進出船舶安

              全,依漁港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十二款規定公告進港船舶須經核准,始得泊靠,惟該工

             程業於一百零一年竣工,並於同年九月二十一日啟用該遊艇泊區,旨揭規定已與現況不

            符,符合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之廢止事由,爰為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