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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技術援外專用員額暫行編制表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06 月 1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8 年 12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農人字第0980081246號
法規體系: 組織目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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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技術援外專用員額暫行編制表

 

 

 

 

 

技正

薦派

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內二人得列簡派。

技士

委派或薦派

第五職等或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十五

 

技佐

委派 

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內四人得列薦派。

     

二十九

 

附註:
一、各職稱職務出缺時,除得由表內現職人員及原依臺灣省政府農林廳農
    業技術援外專用員額編制表進用,目前調派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
    署之派用人員派補外,均不得外補。
二、本編制表自九十八年九月二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