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農業部農糧署(以下簡稱本署)為推動農糧業務資訊化作業,建立農
糧資訊系統,以提高行政效率,特設置「農業部農糧署資訊推動小組
」(以下簡稱本小組)。
二、本小組之任務如下:
(一) 本署暨所屬機關行政及農糧資訊系統發展計畫研提、預算編列之審
定事項。
(二) 本署暨所屬機關農業資訊網站、農糧資料庫之整合建置及應用之審
定事項。
(三) 本署暨所屬機關電腦系統發展及資通安全規劃與建置之審定事項。
(四) 本署暨所屬機關推動農業網際網路之應用及與有關機關之配合、協
調與督導等事項之研議。
(五) 本署與縣市間農糧資訊業務聯繫協調及其他資訊作業事項。
三、本小組置召集人1人,由署長指定副署長1人兼任,另置委員若干人
,由本署各組室及附屬機關主管兼任之。
四、本小組置執行秘書1人,由本署企劃組組長兼任,承召集人之命,綜
理本小組事務,另置幹事若干人,由本署各組室及附屬機關指定適當
人員1人派兼,辦理各單位之資訊業務。
五、本小組會議分委員會議及幹事會議,均採不定期方式召開。委員會議
由召集人或由召集人指定代理人員召集之;幹事會議由執行秘書召集
之。
六、本小組得視業務或實際需要,邀請專家、學者3人至5人,參與本小
組委員會議及指導本署暨所屬機關資訊作業之規劃、整合與提供資訊
專業知識之諮詢,並依規定發給出席費。
七、本小組委員及兼職人員均為無給職。
八、本小組所需經費由本署企劃組依預算程序編列預算支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