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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 |
114.06.02 |
農業部令:廢止「修正本會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農授漁字○九二一三四一一三一號令有關遊艇停泊漁港之申報聯繫、漁港泊區容許停泊數、漁港管理費費率及收費單位等資料附表。」,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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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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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 |
114.06.02 |
農業部令:廢止「自即日起,遊艇得申請停泊於高雄市鼓山及旗津漁港、基隆市八斗子漁港(碧砂港區)、新竹市新竹漁港、臺南市安平漁港、臺南縣將軍漁港、高雄縣興達漁港、臺東縣新港及金樽漁港、澎湖縣七美及吉貝等十一個漁港。有關遊艇停泊漁港之申報聯繫、漁港泊區容許停泊數、漁港管理費費率及收費單位等資料詳如附表。」,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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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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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 |
114.05.29 |
農業部令:修正「農業部因應美國關稅毛豆產業支持措施作業原則」部分規定,生效日由本部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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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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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 |
114.05.29 |
農業部令:修正「農業部因應美國關稅國產茶產業支持措施作業原則」第7點、第9點規定,生效日由本部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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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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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 |
114.05.29 |
農業部令:修正「農業部因應美國關稅花卉產業支持措施作業原則」第7點、第9點規定,生效日由本部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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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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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 |
114.05.28 |
農業部令:修正「農業部農田水利署編制表」,自114年5月16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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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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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 |
114.05.27 |
農業部令:修正「農業部執行疫後強化農業韌性及農漁民協助措施辦法」第6條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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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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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 |
114.05.26 |
農業部公告:廢止「十足目虹彩病毒之指定輸入應施檢疫物及檢疫措施」,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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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質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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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 |
114.05.26 |
農業部令: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提供農業及其相關技術服務業從事研究發展活動審查建議書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農業部提供農業及其相關技術服務業從事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審查意見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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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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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
114.05.23 |
農業部令:訂定「一百十四年度休閒農業區評鑑作業原則」,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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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