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農業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9.21 07:46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函:修正「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工程品質抽驗補充規定」第一點、第二點

主管機關: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發布機關: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發布日期: 114.09.05
發布字號: 農保管字第1142669363號函
異動性質: 修正
法規名稱: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工程品質抽驗補充規定
容:
一、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以下簡稱本署)及所屬各分署為落實
  政府採購法之工程品質管理規定,辦理工程品質抽驗作業,訂定本補
  充規定。


二、本補充規定之抽驗機關或其委託之技術服務廠商抽驗(以下簡稱委託
  抽驗)本署及所屬各分署主辦之各計畫工程時,監造單位及施工廠商
  (以下簡稱廠商)應派員會同配合辦理。
資料來源:農業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