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函:訂定「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各管理處辦理水利節活動指引」,自即日生效

主管機關: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發布機關: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發布日期: 113.10.04
發布字號: 農水企字第 1138041812 號函
異動性質: 訂定
法規名稱: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各管理處辦理水利節活動指引
容:
一、水利節活動係為維繫水利小組運作,發揮水利小組協助農田水利重大
    功能,表揚績優水利小組長,並感謝辛勞奉獻之諮議委員及水利小組
    幹部。農業部農田水利署(以下簡稱本署)為指導各灌溉管理組織(
    即各管理處)妥適辦理一年一度水利節活動,特訂定本指引。


二、水利小組長之表揚獎勵,得依水利小組業務評鑑結果辦理,頒發獎狀
    及紀念品(紀念品以單價新臺幣六千元以內為限)。


三、水利節活動對外邀請來賓以政府機關、農業相關人員或協助推動農田
    水利事業之人員為原則。


四、水利節活動相關採購應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


五、水利節活動如有發放宣導品者,以單價新臺幣五百元以內為限。


六、水利節活動得於午餐或晚餐時間辦理餐敘,參與人員每人膳費編列以
    新臺幣一千元以內為上限;於上班日午餐時間辦理餐敘,不得提供酒
    類飲料。


七、水利節活動經費核銷作業,應符合「作業基金採企業會計準則適用用
    途別」科目規定,並按實際經費科目覈實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