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9.20 05:51
現在位置:
最新訊息
最新訊息內容
友善列印
農業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應收未收款項處理作業要點」修正為「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應收未收款項處理作業要點」並修正全部規定,並自中華民國112年8月1日生效。
主管機關:
農業部
發布機關:
農業部
發布日期:
112.09.20
發布字號:
農會字第1120122477號函
異動性質:
修正
法規名稱:
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應收未收款項處理作業要點
內
容:
資料來源:農業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