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9.20 08:57
現在位置:
最新訊息
最新訊息內容
友善列印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函:修正「辦理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作業處理原則」部分規定
主管機關:
農業部
發布機關: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發布日期:
112.09.22
發布字號:
農保建字第1121864366號函
異動性質:
修正
法規名稱:
辦理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作業處理原則
內
容:
資料來源:農業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