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目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規範本會及所屬機關研 發成果相關商標之申請及管理有關作業,特訂定本標準作業程序。
貳、相關法令及規定: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二、商標法。
參、規範範圍:本標準作業程序所定「商標」範圍,指依行政院農業委員 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規定,歸屬國家所有且由本 會或其所屬機關管理之商標。
肆:作業內容: 一、流程圖(如後附)。 二、流程說明(如後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