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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
民國 97 年 06 月 02 日
圖表附件:
依  據:
植物防疫檢疫法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
公告事項:
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
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十一點規定輸入貨品使用木質包裝材料者,其木質包
裝材料應依輸入貨品使用之木質包裝材料檢疫條件辦理。
法規內容:
詳見附件0「970602檢疫規定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