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告修正「動物傳染病分類表」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六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修正「動物傳染病分類表」,丙類疾病增列石斑虹彩病毒症(Grouper iridoviral dise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