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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解釋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第21條第2款規定(指定「輸銷中國大陸番荔枝及鳳梨鮮果實包裝場資料表」為申請輸出植物檢疫應檢附之文件)
歷史法規:
民國 109 年 10 月 19 日
圖表附件:
附件 輸銷中國大陸番荔枝及鳳梨鮮果實包裝場資料表.pdf
核釋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為確保輸出中國大
陸番荔枝及鳳梨鮮果實之品質及執行有害生物之防檢疫作業,指定「輸銷
中國大陸番荔枝及鳳梨鮮果實包裝場資料表」(如附件)為申請輸出植物
檢疫應檢附之文件,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