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內容:
一、農產品海外市場拓銷獎勵
(一) 獎勵對象:我國合法設立並具有進出口資格之外銷業者(以下簡稱
申請人)。
(二) 受理單位:台灣蔬果輸出業同業公會或其他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公布指定受理之產業公協會。
(三) 申請程序:
1、按本會公告補助品項,申請人檢具申請表、出口報單影本、運輸
業者開立之裝運提單影本及出口植物檢疫合格證明書(目標國無
需求者免附)等資料,向受理單位提出申請。
2、由受理單位審查通過後撥付補助款。
二、加強海外市場分散及拓展
(一) 獎勵對象: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相關產業公協會、農漁民團體
及財團法人(以下簡稱申請人)。
(二) 受理單位:本會國際處。
(三) 申請程序:
1、申請人就受疫情衝擊影響情形,評估整合相關產業農民、團體與
業者需求,針對目標市場及品項擬定相關加強海外市場分散及拓
展計畫內容,以書面向受理單位出申請。
2、由受理單位進行計畫審查作業,核定後以公函通知申請人。
三、辦理農產品網路購物活動
(一) 獎勵對象:設籍於中華民國境內之電子商務平台業者,須檢附公司
合法登記證明文件(以下簡稱申請人)。
(二) 受理單位:財團法人台灣優良農產品發展協會。
(三) 申請程序:
1、申請人依本會公告網路購物相關辦法規定檢具申請表及相關應備
資料向受理單位申請報名。
2、由本會及受理單位依本辦法進行文件及資格審查後,受理單位以
公函及E-mail方式通知申請人,符合者即取得活動獎勵資格。
3、獎勵金之核發由申請人檢附前揭辦法規定應備之單據及文件資料
向受理單位提出申請,由受理單位審查通過後撥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