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告加拿大曼尼托巴省為H5、H7亞型低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
之疫區,自即日生效。
依 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三條。
公告事項:
一、口蹄疫(Foot and mouth disease)、牛瘟(Rinderpest)、牛接觸
傳染性胸膜肺炎( Contagious bovine pleuropneumonia)、非洲豬
瘟( African swine fever)、馬鼻疽(Glanders)、高病原性家禽
流行性感冒(Highly pathogenic avian influenza)、新城病(Ne-
wcastle disease)及狂犬病( Rabies)等動物傳染病非疫區之國家
(地區)如表一「動物傳染病非疫區之國家(地區)一覽表」。
二、牛海綿狀腦病(Bovine spongiform encephalopathy)發生之國家(
地區)如表二「牛海綿狀腦病發生之國家(地區)一覽表」,該等國
家(地區)之牛、羊、肉骨粉、肉粉、骨粉、禽肉粉、血粉、飼料用
動物油脂、飼料用動物油渣或其他可傳播牛海綿狀腦病之動物性產品
及牛羊之血清禁止輸入。
三、修正之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國家(地區)並經認定為H5、
H7亞型低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H5、H7 subtype low pathogenic-
ity avian influenza )疫區之國家(地區)如表三,來自該等國家
(地區)屬「家禽之屠體、雜碎及其產品輸入檢疫條件」所稱之肉類
暫停輸入,其輸入管制措施比照來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之疫區
,其期間不得超過一年,但因疫情需要得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延長之
。
四、檢疫物之輸入依據「動物及動物產品輸入檢疫條件」及其他檢疫有關
規定辦理。「動物及動物產品輸入檢疫條件」所稱口蹄疫、牛瘟、牛
接觸傳染性胸膜肺炎、非洲豬瘟、馬鼻疽、新城病、高病原性家禽流
行性感冒或狂犬病之非疫區,係指已列入表一「動物傳染病非疫區之
國家(地區)一覽表」之國家(地區);口蹄疫、牛瘟、牛接觸傳染
性胸膜肺炎、非洲豬瘟、馬鼻疽、新城病、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
或狂犬病之疫區,係指尚未列入表一「動物傳染病非疫區之國家(地
區)一覽表」之國家(地區);牛海綿狀腦病之非疫區,係指尚未列
入表二「牛海綿狀腦病發生之國家(地區)一覽表」之國家(地區)
;牛海綿狀腦病之疫區,係指已列入表二「牛海綿狀腦病發生之國家
(地區)一覽表」之國家(地區)。
五、本公告自公告日起實施。惟公告日(不含)前已裝船(或裝機)運往
我國之動物及動物產品,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