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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
民國 109 年 02 月 25 日
圖表附件:
依  據:
植物防疫檢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附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
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二點第十二項及其附件「秘魯產葡萄鮮果實輸入檢
疫條件」、第二十項及其附件「秘魯產藍莓鮮果實輸入檢疫條件」1份。
法規內容:

主  旨:
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
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二點第十二項及其附件「秘魯產鮮果實輸入檢疫條件
」名稱並修正為「秘魯產葡萄鮮果實輸入檢疫條件」、第二十項及其附件
「秘魯產藍莓鮮果實輸入檢疫條件」,並自即日生效。


詳見附件「1090225 檢疫規定全文」及各該「植物或植物產品輸入檢疫條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