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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應施防疫之特定疫病蟲害種類
民國 99 年 11 月 03 日
圖表附件:

主  旨:修正「中華民國應施防疫之特定疫病蟲害種類」部分規定如附
     件,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植物防疫檢疫法」第八條。


公告事項:
增列荔枝椿象為應施防疫之特定疫病蟲害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