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 據:
遠洋漁業條例第 17 條第 2 項
公告事項:
主旨:修正「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所定與我國相互執行公海登檢
之國家及指定船舶」如附件,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九月九日生
效。
依據: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七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新增美國指定一艘登檢船(USCGC MUNRO)執行公海登檢任務
。
主旨:修正「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所定與我國相互執行公海登檢
之國家及指定船舶」如附件,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月三十日
生效。
依據: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七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新增美國指定二艘登檢船(USS RUSHMORE、OLIVER BERRY)執
行公海登檢任務;另美國原船名為 MUNRO 之登檢船更名為
DOUGLAS MUNRO。
主旨:修正「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所定與我國相互執行公海登檢
之國家及指定船舶」如附件,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五月八日生
效。
依據: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七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新增澳洲指定一艘登檢船(ADV CAPE FOURCROY)執行公海登
檢任務。
主旨:訂定「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所定與我國相互執行公海登檢
之國家及指定船舶」如附件,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二十日
生效。
依據: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七條第二項。
法規內容:
主旨:修正「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所定與我國相互執行公海登檢
之國家及指定船舶」如附件,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九月九日生
效。
依據: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七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新增美國指定一艘登檢船(USCGC MUNRO)執行公海登檢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