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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十九款第二目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漁撈作業漁船名單
民國 106 年 01 月 20 日
圖表附件:
依  據:
遠洋漁業條例第 13 條第 2 項
公告事項:
主旨:訂定「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十九款第二目非法、未報告
      及不受規範漁撈作業漁船名單」(如附件),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
      六年一月二十日生效。
 
依據: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三條第二項。
法規內容:
主旨:訂定「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十九款第二目非法、未報告
      及不受規範漁撈作業漁船名單」(如附件),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
      六年一月二十日生效。
 
依據: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三條第二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