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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04:38

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所定與我國相互執行公海登檢之國家及指定船舶
民國 112 年 12 月 01 日
圖表附件:

主  旨:修正「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所定與我國相互執行公海
     登檢之國家及指定船舶」,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七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移除紐西蘭二艘船舶HMNZS PUKAKI、HMNZS ROTOITI於中西太
     平洋高度洄游魚類種群養護與管理公約適用區域執行公海登檢
     任務,並新增紐西蘭指定二艘船舶HMNZS Manawanui、HMNZS 
     Aotearoa,以及美國指定一艘船舶USCGC HARRIET LANE於中西
     太平洋高度洄游魚類種群養護與管理公約適用區域執行公海登
     檢任務。

資料來源:農業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