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農業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4:26

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資訊中心設置要點
民國 109 年 12 月 22 日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發展農業資訊之應用,提高行
    政效率,加強為民服務,特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資訊中心」(以下
    簡稱本中心)。


二、本中心任務如下:
(一)促進本會與所屬機關資訊作業、資訊安全與人員資訊應用教育訓練
      之整體規劃及監督。
(二)促進農民組織資訊、電子化政策之規劃、協調及督導。
(三)農業知識管理與相關業務之規劃、推動、協調及督導。
(四)新興資通訊技術之農業創新應用與相關業務之規劃、推動、協調及
      督導。
(五)配合行政院推動各項資訊發展計畫之推動、協調及督導。
(六)跨部會(機關)農業相關資訊業務之統籌規劃、推動、協調及督導
      。
(七)本會與所屬機關資訊計畫之審查及考核。
(八)其他有關資訊業務。


三、本中心得分資訊規劃、資訊服務及創新應用三科,分別負責前點所列
    事項。


四、本中心置主任一人,綜理本中心業務,由本會就現有人員派兼之。


五、本中心置科長、技正、專員、技士、研究員等若干人,由本會就現有
    人員派充或兼任之。


六、本中心所需經費由本會年度預算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資料來源:農業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