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修正「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所定與我國相互執行公海 登檢之國家及指定船舶」,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七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 一、新增日本指定一艘船舶Hosho Maru於北太平洋公海漁業資源養 護與管理公約適用區域執行公海登檢任務。 二、新增法國指定三艘船舶La Fayette、Auguste Bénébig、Dixmude 於中西太平洋高度洄游魚類種群養護與管理公約適用區域執行公 海登檢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