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農業部(以下簡稱本部)為落實推動動物福利白皮書所揭示之完善動
物相關專業與從業人員教育訓練及證照制度,培育具寵物生理學及營
養學基礎之寵物食品營養管理師,設寵物食品營養管理師推動小組
(以下簡稱本小組),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小組任務如下:
(一)寵物食品營養管理學程課程之研議及擬訂。
(二)提供寵物食品營養管理學程課程之認定及抵免諮詢。
(三)寵物食品營養管理師資格之諮議。
(四)寵物食品營養管理師培訓、課程大綱之研擬。
(五)其他寵物食品營養管理師課程之規劃諮詢相關事項。
三、本小組置委員十三人至十五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本部動物保護
司司長兼任之;其餘委員由本部就專家、學者、產業團體及相關機關
代表遴聘之,其中至少應含獸醫師一人。
四、本小組委員中,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
五、本小組委員任期三年,期滿得續聘之。委員因故出缺時,得補聘之。
補聘委員之任期至原委員任期屆滿之日止。
六、本小組每半年開會一次為原則;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開會應有全
體委員過半數出席,始得為之。
前項會議由召集人召集並擔任主席;召集人不克出席時,由召集人指
定委員一人為主席。
七、本小組得視需要下設工作分組,由召集人指派委員擔任主持人,負責
執行各該分組工作規劃、研處等相關事宜,並得邀請相關專家、學者
擔任工作分組成員。各工作分組得依需要不定期召開工作會議,由工
作分組主持人召集之。
八、本小組開會時,得視需要邀請相關專家學者、機關代表及相關單位人
員列席。
九、本小組委員及工作分組成員均為無給職。
十、本小組所需經費,由本部編列預算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