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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產銷履歷農糧產品驗證機構收費上限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05 月 0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3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農糧字第1121060276號 公告
法規體系: 農糧目/企劃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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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七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
主旨:修正「產銷履歷農糧產品驗證機構收費上限」,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七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附修正「產銷履歷農糧產品驗證機構收費上限」1份。